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告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5日 12: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汕头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汕市公交(通)[2012]50号

  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地点通告如下:

  设置地点:嵩山路陈厝合(宁和街至泰和街路口)路段、中山金环路口东侧掉头口路段。

  从二○一二年七月五日起,对在上述路段、地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监摄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希各知照。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热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交通技术
  • 路段
  • 公安局
  • 交通警察
  • 公安机关
  •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 通告
  • 街路口
  • 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