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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6月9日零时起,柴油下调为7.32元/升。为此,我市始发的除农村客运外的班车客运(含旅游班车客运)单位计费里程燃油附加费由原0.02元/人·公里下调为0.01元/人·公里。与此同时,93#汽油也下调为每升7.68元。汽油降价了,市民询问我市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否也能下调。市物价局回应说,暂时不会下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仍旧是2元。
市物价局解释,目前,我市是根据出租车油价、气价等燃料成本变化对出租车经营成本的影响情况,来相应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
我市2006年6月1日首次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时,93#汽油(国Ⅲ)为4.94元/升,当时没有使用车用天然气;2011年5月10日第二次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当时93#汽油(国Ⅳ)为7.73元/升,车用天然气气价为4.7元/立方。自去年燃油附加费调整以来,93#汽油(国Ⅳ)调整到2012年3月20日最高的8.37元/升,我市并没有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
6月9日,成品油价格下降,93#汽油(国Ⅳ)价格调为每升7.68元,略低于上次调整燃油附加费时的7.73元/升。但车用天然气价格已从去年的4.7元/立方调整为目前的5.3元/立方,我市目前约有70%的出租车使用天然气,出租车综合燃料成本对比第二次上调燃油附加费并没有下降。因此,市物价局暂没有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