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乌鲁木齐一“醉司机”上高速丢了饭碗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05: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新疆网讯(记者彭芳 通讯员张欢 魏娟报道)两名驾驶员喝酒后开车上了高速路,一人居然在路上停车睡觉,被交警叫醒后看车被拖,竟拉着交警试图开车逃跑;另一人则迷迷糊糊引发了三车连撞事故……

  昨日(6月19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近日,警方先后在机场高速路、S114线查获两起醉酒驾车案件,而这两名司机因醉酒驾车丢了谋生的饭碗。

  6月19日,在高支队乌西大队,货车司机买某告诉民警,他很后悔,妻子没工作,两个孩子还年幼,全家就靠他每日租车卖瓜赚钱来维持生计,可他却因为酒后驾车砸了这个全家赖以生存的饭碗。

  6月12日22时30分许,买某开车途经机场高速路S115线2公里处时,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三车连环相撞。

  经警方现场勘查了解到,该起事故是因为前车减速后,买某未保持安全车距,而导致三车连环追尾,买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买某说,当日下午,他和朋友一起喝酒后,驾车回家时发生了事故。

  经警方检测,买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44毫克,属醉酒驾车。等待他的是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并将对其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以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

  6月19日22时30分许,在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卡子湾大队辖区S114线6公里处往阜康方向路段,民警巡逻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大型客车,后方也没设置警告标志,“到车前使劲敲窗、敲车门,驾驶室里趴着的司机都没有反应。”民警梁卫东回忆。

  敲了一阵后,司机将车窗摇下,民警瞬间闻到了一股酒气。下车后,司机看到了驶来的拖车,便赶忙上了车,民警也随他一起上了车,车随即发动起步了。

  “他竟然直接绕开警车就走了,我一路上劝他,后来趁他不注意,在挂挡时我抓住他的手,把挡推到空挡上,他才慢慢靠边停车。”梁卫东说,此时车已驶出约3公里远。

  司机王某随后告诉民警,当日他在昌吉和朋友吃饭喝酒后开车返回阜康,他开的是昌吉与阜康间线路车的营运车辆。

  经抽血检测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251毫克。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依照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热词:

  • 民警
  • 醉司机
  • 拘役
  • 营运车辆
  • 机动车驾驶证
  • 开车
  • 机场高速路
  • 高等级公路
  • 刑事责任
  • 昌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