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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骆辉)交警作为维持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公务人员,在执行完任务后却逆行在非机动车道上,引来市民争议。日前,市民范先生亲眼目睹了一起交警逆行的行为,并拍摄了视频。用范先生的话说,交警一边在抓机动车逆行,一边却自己走在逆行的路上,这叫啥呢?
记者看到了范先生拍摄的视频,在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南昌二中新校区后面的路口,交警在处理完一起车辆闯红灯行为后,从非机动车道上逆行而去。范先生当时就感到不理解,几分钟前他们还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可处理完事情后,怎么可以逆行而去呢。这样的行为,何谈给市民做好榜样呢?于是,范先生就用手机拍摄了交警逆行的画面。
针对这一行为,记者特意咨询了东湖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警车在执行任务时,可以不受道路方向、信号、速度、标志、标线的限制。这位工作人员补充说,如果不在执行任务,警车是不能逆行的。
这位逆行的交警,难道是在执行任务吗?范先生向记者表示,当时碟子湖大道车流量不大,从一边的道路转到另一边不存在困难,可以肯定的是那位交警当时并没有在执行任务,而是在任务执行完之后的散场。
身兼执法的交警,自己在明知道路交通法的同时,自己却不按章行驶,何以让市民心服口服?良好的交通秩序,除了需要广大市民及司机朋友遵章守法外,也少不了交管部门的引领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