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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明大田县玉田村村民通过本网“问市长书记”栏目向大田县委书记留言反映,称由于无法缴齐巨额抚养费,超生的小孩无法入学。日前,大田县计生局、教育局对此回复称,政策外生育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确因家庭有实际困难无法一次性缴纳的,可分期缴纳。其适龄子女入学,可凭该子女的户籍证明,携家长或监护人的户口簿到所在招生片区学校报名免试入学。
【网民留言】
三明大田县委书记,您好,我是玉田村民。因超生一胎小孩己到入学年纪,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齐巨额抚养费,学校不给入学。所以望书记给小孩一个机会。等经济好转了一定缴齐抚养费。
答复意见
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政策外生育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确因家庭有实际困难无法一次性缴纳的,可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分期缴纳,但分期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适龄子女入学,学校主要审核入学年龄和户籍地就近入学问题,可凭该子女的户籍证明,携家长或监护人的户口簿到所在招生片区学校报名免试入学。(承办单位:大田县计生局 大田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