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湖南投资财务造假受财政部处罚 股民可维权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8日 15: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湖南投资(代码000548,全称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造假受到财政部处罚,昨日,长沙律师袁啸向权益受损的湖南投资股民征集诉讼委托代理,表示将免费审查。

  袁啸律师是湖南全胜律师事务所主任。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行政处罚且权益受损的投资者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从即日起,他向权益受损的湖南投资股民征集诉讼委托代理,符合起诉条件的股民是:2005年4月20日至2010年4月24日间买卖过湖南投资股票,并持有该股票至2010年4月24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存在损失的。

  湖南投资的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12年11月11日。拟起诉湖南投资的股民应向律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买卖湖南投资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或成交记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袁啸将免费审查,然后会代理维权事宜。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王府花园2栋7楼D座,联系电话0731-84710650,13873121539(袁律师助理)

  湖南全胜律师事务所自2004年开始从事股民维权法律代理,先后代理东方电子、锦州港、中捷股份、天一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民维权案件,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记者 李广军)

热词:

  • 股民
  • 财务造假
  • 维权
  • 股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财政部
  • 2010年
  • 委托代理
  • 天一科技
  • 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