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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周
五四运动那年,鲁迅在北京买四合院,总价3500块大洋,他刚上班,没那么多积蓄,把绍兴老家的祖宅卖了,还是没凑够,只好去银行贷了一笔500块大洋的短期贷款,为期3个月,月息“一分三厘”。一分三厘就是1.3%,折成年息是15.6%。现在去银行办按揭,为期10年或者15年,年息也不到13%,而鲁迅短短3个月的贷款,年息竟然超过15%,利息实在是高。
有朋友说:“鲁迅可以找朋友借钱啊!”借钱确实是个好办法,前提是你得有朋友,你的朋友得有钱,假如人家也在买房,再去借钱肯定不合适,对吧?
那时,楼市还很落后,除了上海开发商得风气之先,跟租界里的洋人学会了分期付款和按揭购房,让购房者“以三四成之垫本即可购置产业”之外,其他所有城市的开发商和出售二手房的业主都要求买家一次付清房款。鲁迅当时是在北京买房,他想按揭或者分期都是不可能的,只能借贷。而借贷有代价,要么得欠人情(借钱时),要么得付高息(贷款时)。
好在人们脑子灵活,搞出了一种比较神奇的筹款方式,这种方式既能帮人筹够房款,又不需要支付利息和人情。比方说,鲁迅和他的朋友许寿裳、齐宗颐等人都需要买房,手里的钱都不够,他们可以这样做:第一年,许寿裳、齐宗颐各出250块大洋给鲁迅;第二年,鲁迅、许寿裳各出250块大洋给齐宗颐;第三年,鲁迅、齐宗颐各出250块大洋给许寿裳。3年过后,大伙都有了自己的房子,都没向银行付一分利息,而且谁都不欠谁的人情,划算之极。当然,这里面有个先后次序。
上述筹款方式叫做“钱会”,又叫“合会”。不管叫什么名字,其实都是一种在民间自发成立的金融互助组。该互助组有很大优势:人人得利,不用付息。也有很大弊端:只能在彼此熟悉、人人诚信的传统小圈子里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