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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对幼儿园进行补贴,不如直接补贴每个适龄儿童,发放“幼儿园补贴券”。
“好的公办幼儿园进不去,民办的又太贵”,一位朋友这段时间很焦虑。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区别就是“一个是领导说了算,一个是老板说了算”。前者享受政府财政支持,但学校少门槛高;后者由私人经营盈亏自负,素质好一点的往往要交较高的赞助费。
在广州市的幼儿园中,仅有两成多属于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承担了大部分的学前教育,却在财政分配中处于劣势地位。
近期,广州拿出1亿元资助民办幼儿园,惠及558所。为了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性,程序很严格。各区市组成答辩团现场PK,摆事实讲困难,希望可以得到更多资金支持。
拿出巨资资助民办幼儿园是好事。但对于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的民办幼儿园来说,此举对那些没有获得补贴的民办幼儿园是否公平?拿到补贴的民办幼儿园能否合理使用这些资金,真正达到面向大众降低收费的普惠标准,也需要进行必要的资金监管和效果评估。
与其对幼儿园(尤其是部分幼儿园)进行补贴,不如直接补贴每个适龄儿童,发放“幼儿园补贴券”。后者不仅可以减少行政成本,避免补贴发放中的人为因素。而且保证了每一位适龄儿童无论在哪所幼儿园就读,都能获得政府的补贴,真正做到普惠。
“幼儿园补贴券”的持有者――家长成为了自主消费者,作为理性的经济体,必然会为孩子选择教学质量优质的幼儿园就读。
那么出售知识和服务的幼儿园要想在竞争中生存下去,就必须要改善硬件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发展教学理念,来抢夺客户即生源,以获得生源背后的经济利益。
就像生产劣质产品的企业最终要被市场淘汰,那些提供不了优质教学服务的幼儿园也会被淘汰,好的幼儿园留了下来,整体教育质量得到了提高。以这种理性的经济行为而非行政方式来促进教育的进步,是最节约行政成本,并且最大限度保证公平的方法。
早在1955年,弗里德曼就阐述了教育券理论,核心是强调学生和家长的自由选择权。
但弗里德曼的这个理论是“无排富性”的,在实践中,可以按照家长的收入情况,给予不同金额的“幼儿园补贴券”,以及限定必须在广州市内使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用好这块石头总比闭门造车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