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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产权幼儿园 应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6日 13: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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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姚卓文)我市将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市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加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这是记者在昨日召开的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动员会上获悉的。会上,市教育局还对100所规范优质办学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表彰,每所幼儿园奖励30万元。副市长吴以环出席会议。

  会上,市教育局局长郭雨蓉表示,市教育局将制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探索建立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的新模式。市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加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

  日前,市教育局下发《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3年)》(下称计划),计划规定,普惠性幼儿园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保教质量有保障的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以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人口管理政策的适龄儿童为主要招生对象,通过规范化幼儿园及以上等级督导验收,在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结合办园等级合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计划还规定,政府产权幼儿园应当办成普惠性幼儿园,2012年开始,新建政府产权幼儿园一律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对现有政府产权幼儿园,各区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将其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会上,市教育局对100所被评为规范优质办学的民办幼儿园进行通报表彰,给予每所幼儿园奖励30万元。奖励资金重点用于幼儿园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校舍修缮等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以及开展师资培训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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