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武汉银行爆炸案二审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4日 16: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王海剑(红衣者)等三名被告在庭审现场。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武汉6月13日电13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武汉“12·1”特大银行爆炸案二审公开开庭受审,将择日宣判。

  5月1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王海剑为该案主犯,犯有爆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

  一审判决后,三被告人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王海剑提出其是被人利用实施犯罪行为;王伟提出其没有参与制造爆炸物;王安安提出其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有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王海剑的重大立功情节。

  二审庭审中,王海剑的辩护人提出,王海剑系误触爆炸装置按钮引发爆炸,其行为构成过失爆炸罪,原判定性不准。王伟的辩护人提出王伟属预备犯,应当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三被告人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进行了2个半小时,上午9时开庭,11时36分,审判长宣布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将提交湖北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择日宣判。

热词:

  • 二审
  • 王海剑
  • 爆炸案
  • 庭审
  • 既遂犯
  • 一审判决
  • 爆炸罪
  • 择日
  • 证据确实充分
  • 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