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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教育部在官方网站发布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防止学生溺水的各项工作。通报称,仅今年6月9日这一天,就有16名学生溺水死亡:山东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
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件,这些事件如果没有人为责任,其处理方式往往差不多,提得最多的是加强教育。教育部在此次发布的通报中,就要求家长、学校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增加安全防范措施。
各方教育防范溺亡事件的思路固然不错,但我们更应注意到,这些溺水死亡的孩子多数来自农村家庭,尤其以留守儿童居多。在这些大量发生的学生溺水死亡事件背后,其实存在着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结构性问题,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在很多农村,留守儿童们多数与祖父母一起生活,但老人们的身体和意识上已经老化,往往无法很好地完成照顾和教育留守儿童的义务。家长们也希望能够陪伴孩子成长,为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但迫于现实生存的压力,绝大多数青壮年都会选择外出打工,一旦发生突发事故,甚至整个村子都没有青壮年能够应对。5月14日,发生在江西宜春的5名儿童溺亡事件就是典型,据媒体报道,事发之后,儿童的祖父母全村找人营救,竟然没有找到一个年轻人。
2011年,笔者在基层政府挂职时,也曾参与处理过一起学生溺亡事件。当时,在广东西江流域山区的一个县,3天内发生两起学生溺亡事件,共死亡7人。事发现场是一条没有任何安全提醒标识的偏僻河流,7名学生都是农村初中生和小学生。由于事发时正值暑假,当地教育部门和所属学校之前也做了预防溺水的宣传工作,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笔者追问当地镇政府,为什么没有在这些山区河流设置危险标识。得到的回答是:成本太大,而且山区河流太多,无法一一兼顾。这件事最后被鉴定为意外事故,没有任何人为之负责。
溺水事件之后,我在当地学校找到了那些学生在暑假前签署的学校用以提醒安全的《致家长的一封信》。这封信必须要学生和监护人同时签字,但我发现签字的监护人多数并非学生父母,而是学生的祖辈——这7名溺亡学生中有6名属于留守儿童。
从教育学的研究来看,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对孩子成长的各方面都会造成负面影响。溺水死亡虽然是偶然事件,但如果父母长期在孩子身边,教育和防范措施就能够做得更到位,也许悲剧就能够减少许多。但现在的问题是,单靠农业收入已经很难维持农村家庭的教育和生活支出,越来越多的农村人不得不背井离乡,留守儿童问题也一年比一年突出。
留守儿童,是那些不得不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家庭的心头之痛;农村空巢,带来的问题不仅仅是儿童溺亡问题,还有儿童的心理成长、教育等诸多问题。中国大规模的城镇化和农民工大迁徙,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创造了福祉,但与此同时,全国两亿五千万农民工、六千万左右留守儿童和他们年迈的祖辈,正陷入经济发展的结构性裂缝和家庭撕裂的焦虑感中。这种转型之痛,事关中国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不应当全部由他们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