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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金拟分档补贴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3日 05: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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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未来拟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昨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正在修改完善的广州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计划由分档按比例收取租金改为分档给予补贴,即按照相关地段的租金参考价一定比例统一收取租金后,再对不同档次的保障对象给予相应档次的租金补贴。

  广州未来拟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只要符合收入、资产、住房等准入条件,外来人员交足一年社保或可申请广州公租房。而公租房的轮候时间有望参照香港的模式,控制在3年左右。

  3种情形需退公租房

  1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2承租人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3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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