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2011年11月30日,巢湖市公安局带着投案自首的一犯罪嫌疑人刘某走进巢湖市检察院,在反贪局里,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担任资金会计期间,为买彩票营利,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62万余元,至案发,仍有部分公款未能归还的犯罪事实。至此,该反贪局办案干警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刘某案经历了立案、追逃、终止侦查、投案自首、恢复侦查等等过程,正因该院反贪干警的坚持不懈,终使该案了结。
早在2006年7月,巢湖市院便接到该市某局的举报,称局里一资金会计刘某挪用公款33万余元外逃。对此,巢湖市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抽调反贪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进行初查。办案干警通过对刘经手的账务逐笔清理,发现刘通过单位一账户经常向王某某、陈某某的银行个人存折上转款。后到银行调查,从2005年至2006年一年的时间里,刘某两次转款取款;而后又查明其中王某某的存折,实际是刘某利用王某某遗失的身份证办理的,系冒用。考虑到刘某可能携款外逃,巢湖市院遂决定对刘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鉴于刘某已外逃,巢湖院在立案同时,依法决定对刘某刑事拘留并进行网上追逃。
为将刘某早日抓获归案,巢湖院专门成立了追逃小组,不辞辛苦地到刘某有可能藏身的凤阳、南京、杭州、合肥等地寻找其踪迹,并找到刘某的家人亲戚、同学朋友做工作,让他们督促刘某早日投案自首。逢年过节,办案人员还特地登门拜访刘某父母,做其工作并了解刘某的有关信息,当得知刘某有可能藏身合肥时,办案干警又多次到合肥蹲点守候。在刘某潜逃两年未抓获的情况下,根据有关规定,经检察长批准巢湖院虽暂时中止了对刘某的侦查,但办案干警始终未放弃对刘某的追逃工作,并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借助公安技侦力量,寻找刘某的踪迹。2011年,恰逢公安机关进行追逃大会战,巢湖市院反贪人员又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提供刘某的有关线索,与公安人员共同做刘某父母的思想工作。在强大的压力和政策感召下,刘某在委托他人向检察院表达了欲投案自首的想法后,最终走进检察机关认罪悔罪。苏明乔黄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