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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婉奇:请还给孩子一片自由呼吸的蓝天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1日 08: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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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2年5月中旬开始,广东连州星子镇陆续有儿童查出血铅超标或铅中毒。目前星子镇共有18名儿童重度中毒,已被安置在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医治。这些年少的孩子为何会频频尘铅中毒?

  后来经过专家组调查,造成星子镇儿童血铅超标的主要污染源是广东省连州粤连电厂有限公司连州发电厂,首要污染物是电厂烟尘。小小的烟尘竟然能导致孩子们重度中毒,这肯定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可这期间,为何没有相关部门注意到污染可能带来的问题?

  最近,屡屡发生儿童血铅超标事件,今年3月,安徽安庆近300名儿童被确认因蓄电池生产厂家排污造成血铅含量超标。时隔不到2个月,浙江湖州县也发现百名儿童血铅含量超标,原因一样。

  这一个又一个的儿童中毒案例,暴露了我国环境保护立法和环境污染救济体系的缺乏,尤其是缺少对儿童权益的特别保护,这些缺失将给受伤害儿童的未来蒙上无法回避的阴影。

  少年强则国强,如今的孩子却还在年少的时候,就生活在被严重污染的环境中,从而失去了健康的体魄,这样少年如何才能强?恐怕祖国的希望也要随之被淹埋在了厚重的烟尘之中。

  经济的发展不应该是以牺牲环境来达到目的。当初当地部门在准许建立发电厂或者其他有重毒污染的工厂企业时,就应当考虑到建立后会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特别是否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形成阻碍。目前,某些偏远小镇为了谋求经济发展,接收着许多被大城市迁移的重度污染企业,这些工厂仍旧还是不断污染着环境,这些“隐性杀手”,不知还会影响到多少孩子。

  在我国目前的环境污染法律环境中,儿童权益受到伤害一直没有得到适当的赔偿,社会上反响强烈,不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无法保证孩子们的合法权益。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政府是否该出台和完善更加合理的法律制度,在污染事件频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孩子的权益,亡羊补牢,未为迟也。

  不知道这18名中毒的孩子能用他们受损的健康换来一片能自由呼吸的蓝天吗?我们希望这是最后一起儿童铅中毒事件。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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