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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 我区已进入主汛期,近日部分市县出现了严重的洪水灾害,造成了市场蔬菜等农产品价格上涨。自治区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汛期蔬菜等农产品的价格调控监管,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粮油蔬菜等农副产品,特别是基本蔬菜品种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调节制度,提前制定汛期农产品应急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一旦遇到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增加市场供应。
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地方,要积极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通过补贴等手段,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保持蔬菜等农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
另外,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要求,当遇到恶劣天气、自然灾害,达到启动条件时,要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遇到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但未达到启动条件的,也要根据农产品价格上涨情况,对受灾群众和重点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贴。
(廖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