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海口6月9日电6月8日下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12年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座谈会,总结了2011年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并安排2012年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近几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要求,海南高院不断加大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建立了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锻炼制度,并形成了高院与中、基层法院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的工作机制。今年初,海南高院重新修改和完善了《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实施办法》,将改善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目的的第一条,树立起重基层、重实践、重实干的用人导向,以适应全省法院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
据悉,2012年高院与中、基层法院互派挂职锻炼干部共15名,涉及12家法院和高院机关10个部门。其中,从高院下派到基层法院任副院长两名,到人民法庭锻炼8名;高院机关接收中、基层法院挂职干部5名,其中,中级法院1名,基层法院4名。海南高院要求,挂职干部抓住机遇,摆正位置,严于律己,在挂职锻炼中加快成长进步;同时要求,接收单位和部门按照“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挂职干部的使用管理。(方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