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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颜斐)业主酒后将私家车停在小区绿化带上,保安刘某上前加以劝阻不成,双方发生冲突,保安员出手将业主打成轻伤。近日,通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去年9月的一天中午,吴某和司机金某酒后开车回家,将车停在了小区的绿化带上。小区的保安刘某立即上前制止,并要求对方把车辆从草坪上挪走。吴某借着酒劲出言不逊,与刘某争执起来。刘某要将该车的车牌号登记在本上,吴某将登记本拍落在地上。司机金某也拿着铁棍冲着刘某挥舞。互殴中,刘某将吴某的颧骨打成骨折,致其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