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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社天津6月9日专电(记者 张泽伟)天津曾是“九国租界”,历史风貌建筑众多。为更好保护风貌建筑,天津9日聘请21名社会监督员,参与风貌建筑重大决策的论证并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
社会监督员为自愿性质的公益岗位,每届聘期为三年,由来自天津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媒体等社会各个领域的热心人士构成,主要职责包括参与历史风貌建筑重大决策的论证并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相关法规政策的执行;监督管理部门落实保护职责的情况;举报危害历史风貌建筑的各类违法行为;征求基层和群众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说,风貌建筑保护意识的提高不仅要靠管理部门的行政手段,更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推动,将公众参与纳入保护工作范畴。天津历史风貌建筑主管部门将每季度了解社会监督情况,定期征求社会意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方案。
历史风貌建筑是受《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保护的建筑文化遗产。截至目前,天津依据“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修旧如故、安全适用”的原则,对746幢、114万平方米的历史风貌建筑实施全方位的保护,凸显了城市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