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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打造“有为案管”“和谐案管”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8日 12: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韶关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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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日前,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根据基层检察院两个考核内容,结合案件管理中心统一收受案件的职能作用,组织全市基层检察院案管人员到市检察院及浈江区检察院、武江区检察院参观案件管理中心办公场所规划设置,学习交流案管工作经验。全市检察机关案管中心共23人参加了活动。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应昌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要求以此为契机,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学习工作新经验,打造工作新亮点,推动创先争优,全力推进案件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对外打造“有为案管”。同时,通过参观交流达到相互学习的目的,强化上级对下级的工作指导和基层检察院之间的交流,加强联系沟通,对内营造“和谐案管”。

  活动中,大家依次参观了市检察院、浈江区检察院和武江区检察院的案件管理大厅,观摩了案管人员对网上案件查询系统、律师阅卷预约系统及公诉信息公告平台的演示(如上图)。

  据了解,去年我市10个基层检察院全部经编委批准设立案件管理中心。市检察院组织本次参观交流活动,旨在为基层检察院案管人员创造一个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以期对下一步案管工作的开展有新的启迪和思考,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参加活动的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参观学习交流,学习到好的工作经验,看到了自身的不足,下一步,要结合本院实际,围绕“两个考核”风向标的作用,充分发挥案管职能作用,规范案件管理和监督,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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