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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奚旭初
今年高考录取率逼近80%。高校扩招使无数人圆了大学梦,但也使梦想发生变化:由“有大学上”到“上好大学”。北京考生在外地考生眼里应该是幸福的,他们占据各大名校资源,有更多机会进入重点高校。(6月7日《中国青年报》)
当“高考独木桥”变成了“名校独木桥”的时候,北京考生的“幸福”更是鹤立鸡群。以2011年北京大学的招生为例,该校在考生大省河南、山东、湖北等地,每万名考生中录取不到一个人,但在北京却高达32.6人。北京考生的“幸福”,更凸现了高招的“地域不公”。说白了,北京考生的“幸福”,是其它地方考生的“不幸福”换得的。
高考录取中的“地域不公”,年年都在制造个人命运的巨大落差。同样是考生,考了同样的分数,在北京等城市就能进重点大学,而在许多省区,这种分数能不能进大学还是问题。北京户籍人口不足1300万,每年北大、清华给北京的招生指标总在千人以上;而有些人口近亿的人口大省,从北大、清华得到的招生指标却只有一二百人。北京考生和人口大省考生能上北大、清华的机会相差数十倍。这种“地域不公”现象,并非北京才有。比之于其它地方,北京等地的考生,在中小学开始就享受着优质的教育资源,而在高考录取中又可以获得名额和分数的倾斜,这样的“马太效应”,扩大了社会不公的裂痕。
为“地域不公”辩护的典型的说法是,历史上已经形成了的分配框架,很难评判它的绝对合理——这种说法不过是既得利益者为维护自己不当得利而不惜牺牲社会公平正义的遁词。倘若历史上已经形成了的分配框架就要尊重它,那么还要改革干什么?要是祖宗规矩一概动不得,那么我们今天一定还在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徘徊。事实上,建立在不公正基础上的既得利益,恰恰正是改革的对象。
打拼改变命运,奋斗成就未来,通过教育、个人努力等渠道向“上”流动,是人们心中的梦想,然而“地域不公”却把这种梦想变成了镜花水月。相对于收入分配不公等现象,更为严重的是起点不公。人没法选择出身,也没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但社会应当为每一个人提供尽可能均等的机会即起点的公平。打破高考录取“地域不公”的坚冰,对于一些既得利益的地方是痛苦的。但是相比于更多长期饱受“地域不公”之痛的地方,前者的痛苦只是小痛苦,是一种阵痛。两痛相较,理应取其轻。无论是从深化改革的政治基础看,还是从民意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看,打破高考录取“地域不公”都到了必须下决心的时候了。即使不能一步到位,也应列出时间表,明确未来逐年缩小差距的幅度,使公众能够看到取得的进展。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