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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单位须在9月份前须完成转企改制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8日 0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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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6月7日消息:记者胡建辉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下发通知,将对全国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在今年9月前完成转企改制任务。

  通知指出,各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文化企业的认定标准,认真核查是否已核销事业编制,是否已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是否已经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是否已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已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对于少数应转企改制而尚未完成的新闻出版单位,各有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其转企改制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在今年9月前完成转企改制任务。

  据了解,本次核查范围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所属出版物印刷、发行单位,经营性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高等院校所属经营性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各省(区、市)国有出版物印刷、发行单位,经营性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及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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