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公积金不能与父母共同申请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6日 2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今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问:本人今年25岁,单身未婚,在事业单位工作,现在想购买一套商品房。不知道能不能以母女的身份共同贷款?我作为主贷,我父母的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否也能提取出来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答:您不能与父母共同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购房,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首付两成,90平方米以上首付三成。新建商品房的贷款年限为30年。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

  问:我们家现有一套房,2003年用我丈夫的公积金贷款,目前正在还款。我们想再买一套房,请问是否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贷款,首付几成?

  答: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购房屋套数以个人贷款笔数认定,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您可以在贷款时携带贷款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查询。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丈夫2003年的公积金贷款未使用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且您现在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您和您丈夫也没有其他住房贷款,则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50%。具体贷款资质及贷款额度请到贷款银行进行查询。

  (刘英潮 整理)

热词:

  • 申请公积金
  • 公积金账户
  • 父母
  • 个人信用报告
  • 商品房
  • 贷款银行
  • 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
  • 住房贷款
  • 购房
  • 个人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