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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向阳区法院多措并举促调解 案件调撤效果佳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6日 13: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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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工作要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兼顾,注意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改进审判工作。立足提高审判效率,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思想,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今年1-4月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0%,调解工作收效显著。

  现今发生的商事纠纷,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非常具体,解决的步骤更加明确,但往往由于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文化素养的不同、法律知识结构不同、脾气秉性的不同、所处环境不同,诉讼目的不同等诸多因素,导致调解的方式方法不尽相同,无法采用格式化模式。该院的商事案件,有着其自身特点,大多为简单的债务纠纷,有的当事人的文化水平不高,爱认死理,有时打一场官司只为赌一口气。这样的案件法官判决不难,但一方败诉的结果会使得矛盾非但得不到化解反而可能进一步激化。引起很多对法院不利的后果,可能久调不决。针对这种情况,该院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力争做好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一、告知风险,严格审限

  确立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国家干预为辅的法院调解制度。在立案环节,对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诉讼指导,告知其在诉讼或执行中可能承担的各种风险和后果,使当事人针对自身利益做出利弊权衡。作出对己有利的诉讼选择,以调解方式结案,做到定纷止争,最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严格贯彻审限期限之内的调解,如审限临近,将直接进行裁判。当事人及时反悔的案件,该院不再进行调解;确认合同效力的案件、缺席审理的案件、因违法需要制裁的案件、本院和其他法院认为不宜调解的案件该院不进行调解。

  二、创新调解机制,多方合力促调解

  主动与区司法局和社区居委会联系,建立了由人民法院和司法局组成的人民调解办公室和居委会组成的法官调解工作室等诉前调解新机制,分别负责对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和具体处理。努力做到“社会矛盾化解在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进基层,公正廉洁执法到一线”,进一步强化诉前调解的案件分流作用,进一步推动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三、深入基层,现身说法,鼓励调解

  对一些典型的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采取现场办案和巡回办案的方式,解开当事人的疑惑和顾虑。通过成功的调解案例,鼓励当事人能调则调。同时,定期深入社区和基层传播调解的有效途径,提供法律咨询,主持诉前调解、指导人民调解、提供司法确认、协助办理立案手续、进行法制宣传,直接或联合调处涉诉信访问题等。

  四、强化法官调解技能,提高调解成功率

  坚持不断总结、完善提高的原则,搞好调查研究,不断积累和推广先进调解工作经验。强化法官调解为民的思想教育,发扬法官之间“传帮带”的调解传统,培养法官“三个引导”调解技能。同时,完善考评机制,对法官调解办案情况定期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绩效考评、评先评优挂钩,重奖案件“调解能手”,多措并举提高调解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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