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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养老金”究竟该咋用?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11: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太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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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墙渗水了、垃圾桶破了、电梯坏了、小区的共用部位设施出现了问题……这些该由谁来埋单,答案是住房维修基金。但是生活中,很多市民对住房维修基金不太了解,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费有什么区别?公共维修资金到底应该交给谁?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有何用途?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多数购房者不知道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用途和管理情况,也没有查询过维修金的使用情况,还有少数购房者误认为公共维修基金就是物业管理费。

  对此,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来源于老百姓,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在购房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一笔资金。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有明文规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谁来保管?

  那么,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交给谁?谁来保管呢?对此,市房管局相关人士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由市房产管理局统一管理。维修资金以物业管理区域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维修资金时,先由小区物业公司或业委会提交申请,经房管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核档后,申请人领取审批表和分摊明细清册;经过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后进行公示;由房管局审批,拨付首期维修资金;竣工验收报告出炉后,再拨付余款并建档。(记者 贺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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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2.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使用物业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使用维修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产权人或者单幢住宅内产权人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产权人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房屋的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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