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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消息:6月5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
刚才吴部长提到了2011年空气质量评价体系用的还是旧标准,在细颗粒物污染方面还是比较突出。今年国务院已经通过了新空气质量标准,决定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率先实行新标准,在PM2.5监测方面最近情况进展怎样?新标准是否能够推动新一轮的大气减排工作?谢谢。
吴晓青:
关于新标准的贯彻实施,这确实是社会各界公众特别关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新空气质量标准颁布之后,环保部积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科学设置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从2011年开始,我们本着科学客观的原则,调整和优化了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共设置国控空气监测点1436个,比“十一五”期间增加775个。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还设置了省控、市控监测点位大约4000余个。
吴晓青:
第二,结合PM2.5试点监测经验,我们开展了PM2.5监测设备比对实验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做好PM2.5监测设备安装、验收、运行和质量控制等工作,这是最最关键的一项步骤,也是吸取其他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今年我们集中做了这方面的工作。
吴晓青:
第三,协调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形成与新标准相适应的监测能力,近期国家将下达中央支持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资金。
第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满足工作需要。
第五,建立健全空气质量评价发布体系,为公众提供准确的空气质量信息。
正如刚才这位记者所问的,2012年,我们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实施新标准,为确保2012年实施地区按期完成任务,我们下发了《关于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第一阶段新标准实施范围、时间期限和工作要求。
吴晓青:
我们已经明确第一阶段实施的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且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开始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地区)先行开展监测,并发布信息。
从5月底调度的情况看,目前第一阶段实施的74个城市中,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33个城市已经开展了PM2.5新增指标研究性监测,并发布了监测信息。其他城市也正在积极做好准备。我部将定期调度和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并开展监督检查。
吴晓青:
我也很高兴地告诉大家,昨天上午8点,广东省率先在全国第一家同时发布了珠江三角洲62个按照新的监测点位开展的监测数据和实时的AQI数据,大家可以通过广东省监测网和互联网实时了解到。我们一定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按时按质完成第一阶段预定目标,对此我们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