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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多条意见建议直指物业收费焦点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04: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岛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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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自5月22日市物价局等公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反响。截至昨日,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电话等方式,共反馈300多条意见、建议。

  这些意见、建议主要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有关收费的定义及归属问题应当明确, (下转第九版)

  (上接第一版)防止物业企业滥用;空置房屋超过一年的,从何时开始计算免收电梯运行费,应当予以明确,避免今后引发纠纷;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运行费,政府不应限定在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4元,应考虑电价上涨因素;门禁卡免费发放数量及卡的工本费用应当予以明确,防止物业企业滥收;《房地产权证》与购房合同所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存在误差如何处理,建议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多退少补等问题。其中反映最多的是空置房屋应该如何免收运行费问题,这也是目前业主和物业服

  务企业双方意见分歧最大的问

  题。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广大市民对 《暂行办法》的意见、建议,物价部门将认真梳理、研究,对法律上许可,技术上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将一并采纳,使《暂行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更加科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 (本报记者 何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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