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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丽娜)王某驾驶他人的车在超车时,撞上醉驾摩托的李某,因无钱赔付被申请强制执行。昨天记者从门头沟法院获悉,考虑到李某受伤的事实和王某家庭困难因素,双方达成和解,王某可分期付款,每月给付300元。
2011年3月,王某驾驶他人的车超车违规占道时,与李某驾驶的两轮摩托相撞,造成李某腹部闭合性损伤,失血性休克,脾破裂等。经交通支队认定,王某驾驶的机动车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且车辆占道,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驾驶,两人应负同等责任。
在诉讼中,经鉴定李某的伤残程度属VIII级,累计赔偿指数为35%。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赔偿李某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判决,今年3月,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询发现王某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法官经调查得知,王某长期在京务工,无固定收入,靠打零工维持生活,且需供养两个子女读书。考虑到李某受伤的事实及王某家庭情况等因素,执行法官与双方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每月支付李某300元,如收入增加可多付。近日,王某交来了第一个月的案款。
作者: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