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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子咋还交楼道复新费?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06: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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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31日讯 (记者 崔滨) 近期,省城绿景尚品小区的物业对装修房子的业主收取楼道复新费,济南市物价局31日表示,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这属于违法收费,应责令停止。

  日前,省城利农庄绿景尚品小区物业,向正在装修的业主收取380元的楼道复新费,理由是业主装修弄脏了楼道,需要缴费用于“美容”楼道。

  对于业主们的投诉和反映,济南市物价局进行了调查和认定。市物价局人士认为,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或者使用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工程,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约定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和实施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违约责任以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按照《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规定对住宅物业装饰装修方面的收费问题作了规定,但未规定可以收取楼道复新费。由此,济南市物价局人士表示,按照《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楼道复新费属于违规收费,应停止收取。济南市物价局表示,目前,检查人员已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停止此项收费,并责令该物业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所收的楼道复新费全部退还给业主。

  济南市物价局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相关单位收取此项收费时,可予以拒缴,也可以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或者价格举报热线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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