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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商家砍行道树泄愤 不料被行政拘留11天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1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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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在莆田尚属首例;部门表示,今后将严惩毁绿行为,决不姑息

东大路上连着的八棵行道树被“剃头”

乱砍树的方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砍几棵路边的绿化树,在很多人看来并不是一件了不得的事,很少人会将之与刑责联系在一起。莆田市区东大路的一个商家,就觉得路边的行道树挡住了自家的广告牌,一怒之下叫人砍了几棵树。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却因此被行政拘留11天。

  嫌广告牌被遮 商家半夜砍树

  5月25日凌晨1时许,荔城区镇海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区东大路上有几名男子正在破坏绿化树。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4名男子正偷偷地在锯东大路旁一棵行道树的枝丫,旁边的几棵行道树则被砍得只剩树干。民警立即制止了4人的砍树行为,并将他们带回派出所审查。

  民警了解后得知,带头砍树的是东大路一桌游店的老板方某,另外有两人是他的同学,一人是他的小舅子。方某觉得店旁的行道树长势实在太好,把他位于二楼的桌游店的广告牌都给遮住了。5月24日晚上,方某的两个同学到他的店里玩,方某提议将店外的树砍了,于是四人抬着木梯就来到路旁砍树,不想却被民警逮个正着。

  经市园林部门调查,东大路共有8棵天竺桂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方某4人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1天并处罚金1000元。因砍伐绿化树而被行政拘留,在莆田尚属首例。

  目前,市物价部门正在对被砍伐的8棵天竺桂进行评估,如果评估出来的损失金额超过1万元的话,4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焦点释疑

  砍棵树被拘会不会过重?

  商家因为砍伐树被抓的事情,第二天就在莆田传开了,街头巷尾都在议论此事。有人拍手称快,认为破坏城市的绿化理应受罚;也有人认为,砍了几棵树就被行政拘留,处罚会不会太重了点?

  那么,砍树到底算不算违法?乱砍行道树一般又如何处罚?

  记者查阅到,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经园林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砍伐或移植造成死亡的,要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按3至5倍的株数补种。未经批准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拒不停止的,没收有关器具,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未经批准砍伐或因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造成死亡的,责令其按树木评估价赔偿损失,并处以该评估价50%的罚款。

  而方某等人不仅被处以罚款,还被行政拘留,这种处罚又是否合理呢?

  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的李志海律师对此表示,4名砍伐行道树的市民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是合法的,因为他们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规定。园林部门还可以根据他们破坏的行道树情况要求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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