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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交通事故纠纷案 一小时调解搞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08: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河南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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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商报讯(记者刘瑶)遇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前打官司至少要半年,现在通过“诉前调解”,一个小时之内就能得到解决。

  在昨日举行的郑州市法院系统涉保案件诉前调解现场推进会上,郑州高新区法院副院长周国华介绍,随着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日益增多,高新区法院受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占总受理案件的14.61%。郑州高新区法院联合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及各家保险公司,通过举办诉前巡回调解,成立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制定定期调解制度等各项措施,建立起交通事故涉保案件的诉前调解制度,达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受害方能及时、方便地得到赔偿;肇事方能尽早从诉讼中解脱出来;保险公司降低了成本;法院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题。

  自今年3月份起,郑州高新区法院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成立以来,共有57起案件调解成功,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58.16%。

  郑州高新区法院提醒,前往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调解需要携带下列材料。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需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

  2.肇事车辆保险单复印件(从交警队复印);

  3.住院证原件、出院证原件、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病历原件、用药清单原件;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5.交通费发票原件;

  6.受害人及护理人员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工资表、误工证明和工资纳税证明原件;

  7.被扶养人户籍证明;

  8.受害人户籍或经常居住地证明;

  9.调解需要的其他材料,如受害人死亡,还需携带死亡医学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原告需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

  2.肇事车辆保险单复印件(从交警队复印);

  3.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估价鉴定结论书原件;

  4.估价费发票原件;

  5.拖车费发票原件;

  6.停车费发票原件;

  7.调解需要的其他材料。

  被告(事故相对方)需提供:

  1.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驾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3.保险单原件;

  4.垫付证明原件;

  5.调解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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