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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房屋面积也交物业费? 律师:房本外面积不交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16: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滨海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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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时赠送了20多平方米的面积,而住房后业主才发现要为赠送的面积缴纳物业费,这笔费用收取得是否合理,业主和物业各有各的说法。

  市民李先生两年前看中了某开发商新开发的楼盘,当时广告上打着“100平方米赠送20平方米,两室变三室……”,看到这样的促销信息李先生就动心了,很快他就购买了一套100平方米赠送20平方米的商品房。上个月,李先生拿到钥匙准备入住,但是在缴纳物业费时却发现费用是按照120平方米收取的,也就是说赠送的面积李先生也要交物业费。

  李先生和家人觉得这件事不太合理,找到物业公司理论,但物业公司表明,李先生实际居住了120平方米,那么物业费如此收取是正常的。李先生说,当初买房子就是冲着赠送面积购买的,开发商也没有说明物业费如何收取,他认为20平方米是赠送的面积,既然是送的那么物业费则不应该收取。双方为此争论不休。由于新房的房产证还没有发下来,李先生只好先按照全部面积缴纳物业费,但他表示一定要问个清楚。

  律师说法

  融耀律师事务所的王梅律师仔细分析了李先生的购房合同,合同中并没有对赠送面积等加以说明,从合同中很难看出物业费是否收取赠送面积的那一部分。这样一来,物业管理费如何收取自然就会产生分歧。

  对于赠送的房子面积也分为很多种,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那么则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财产,开发商的赠送行为就不合法,这部分费用也是全部业主分摊的。而李先生房屋赠送的面积是仅供他个人使用的房屋内面积,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将赠送面积算上,那么李先生则可能不用缴纳这部分费用。

  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的这段时间,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全部面积向李先生收取费用,待房产证发下来后按照证件上的具体面积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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