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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5月29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上海青年李某因小区停车纠纷驾车冲向人群,被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去年7月29日早上6点多,李某强行把车停在小区楼下道路上,保安王某以影响通行为由予以劝阻时,遭到李某辱骂和挥拳相向。李某的行为激怒了居民,十多人把他的车团团围住:“别跑,我们已经报警了!”李某害怕了,他没有考过驾照,车牌也是假的,担心警察来到现场就会露馅。
小区保安已将大门关闭,另一道小门也在关闭中。李某不顾车前站着人,强行驾车撞向小门,人群躲闪不及,两人当场被撞倒,其中蒋某的右股骨粗隆间骨折、左内踝骨折,构成轻伤。第一次撞击后,李某随即倒车,并继续加速向前冲,从小门空隙处径直逃离。
到案后,李某对自己驾车撞向人群的事实向公安机关做了供述。然而在庭审中,他却声称“当时没有看到人”,“车没有往人群撞”。不过,现场监控录像和包括徐某在内的4名证人的证词,却推翻了李某的说法。
法院认为,李某虽是自动投案,但交代罪行后又翻供,因而不构成自首。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