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高温作业中暑算工伤 上海今年高温津贴标准不变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13: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东方网记者李宏洋、蒋泽5月28日报道:天气越来越热,全国大部分地区即将被高温覆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4部委联合修订并起草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向社会征集意见,目前意见征集已结束。意见稿对“高温天气”做了明确规定,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办法明确,气温超40℃要停止室外作业,高温作业中暑要算工伤。

  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这是我国唯一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标志着暂行半个世纪的防暑降温措施终于立法。 

  高温作业中暑算工伤 孕妇高温天不得在室外工作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规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及室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Ⅲ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办法还规定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37℃-40℃时,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35℃-37℃以下(不含37℃)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劳动者加班。

   覆盖所有劳动者 上海今年高温津贴标准不变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规定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东方网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去年开始,上海将高温季节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今年维持该标准不变。劳动者共可领取800元的高温津贴。

  2011年开始,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以及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大多为工资水平较低的一线职工等实际情况,为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上海进一步提高了高温季节津贴标准。并从有利于企业操作的角度出发,将日标准调整为月标准。即:从每个高温日10元,调整为每月200元。此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企业及其使用的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更多一线职工获得了高于过去的高温津贴,对此广大职工一致称好。

  上海市总工会:冷饮不能替代高温费
  
  上海市总工会近日指出,一些企业把夏季向职工发放绿豆汤、矿泉水和必须使用的防护用品也充作高温津贴,这是不合理的,高温工作现场的清凉饮料费用不能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也不能折合现金抵消应发的高温津贴。

  市总工会要求,企业在发放劳动保护性质的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如若企业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职工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申城今年高温、酷暑天数比去年有所减少

热词:

  • 高温天气
  • 高温作业
  • 高温季节
  • 中暑
  • 工伤认定
  • 工伤保险待遇
  • 高温环境
  • 津贴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