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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碎玻璃窗,男子挥刀自残

为救失控男,救援人员疲惫不堪。
“你不要过来,过来我就跳下去!”前日下午5时许,一30岁左右男子突然闯进城南理想中心一栋写字楼14楼办公室,扬言要跳楼并不时敲打外墙玻璃。公安、消防、120、治安巡逻、物业保安等几十人立即赶到对其实施营救,却因为他紧贴玻璃外墙一直未能成功。到昨日凌晨3时许,整整10个小时后,男子在返回写字楼走廊时被救,但砸碎的玻璃、砸坏的车辆却让周围的人从同情到愤怒,纷纷指责该男子鲁莽冲动。
前晚7时过,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事发地点。消防已在楼下铺上救生垫,公安和治安巡逻队员目不转睛地看着14楼。因情绪激动,男子蜷缩在楼层边缘,拿着匕首自残。据到现场的男子亲戚朋友说,男子的爱人就在这里上班,跳楼可能是感情原因。
因玻璃幕墙太大,从外面强行进入容易被男子发现,因此只能采取家属劝说,救援人员伺机救援的方式。不过,男子对其爱人和姐姐的劝说无动于衷。救援人员关掉所有灯光,无关人员离场,然后在夜色中等待。3小时、5小时、8小时……男子情绪一直很激动,不断往楼下扔东西,楼下一些车辆遭了殃。到昨日凌晨3时许,男子终于答应家属劝说准备下楼,刚一出门即被救援人员控制住。
跳楼男子很快被送到附近医院治疗。现场一民警表示,男子的行为可能涉嫌扰乱社会治安,但具体怎么处理还要进一步询问后才能决定。被损坏的东西咋办?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秀律师认为,男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