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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记者获悉,福建省政府下发《关于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要坚决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并加快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省政府提出今年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即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比2011年减少1.5%,氨氮(NH3N)减少1%,二氧化硫(SO2)减少1.5%,氮氧化物(NOx)与2011年持平。
《意见》指出,对未按计划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废水集中治理、集中供热淘汰小燃煤锅炉、废水废气减排项目和目标任务的地方以及工业园区、企业,实行必要的环保阶段性限批,并落实评先创优“一票否决”。
《意见》要求加快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鼓励其他类型的老旧机动车辆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或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轻型车、重型柴油车,不得转入我省,机动车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两年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同时,我省将加大结构减排力度,坚决淘汰造纸、制革、印染、铁合金、炼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关停生产规模10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企业,加快淘汰30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企业,推进皮革行业整合提升。
《意见》强调,所有排污单位、治污企业要确保按期完成减排项目,对未按规定完成任务的,环保部门要公开通报、依法查处,并向金融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列入企业征信系统“黑名单”。 (汤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