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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复华
“公厕内的苍蝇不超过两个。”昨天,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发布《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其中对于“苍蝇数量”的要求引起市民热议。对此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标准是希望北京的公厕能够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并不是强制规定,更不会“派专人数苍蝇”。(5月23日《北京晨报》)
其实,类似的规定并非是北京市市容委之首创,因为在各地轰轰烈烈的“创文明城市”检查指标当中,苍蝇、烟头、纸屑、痰渍的数量,都是作为检查与衡量等级的标准,早已经白纸黑字地执行多年,见多不怪了。
那么,明明是“旧时王谢堂前燕”,可为什么一旦“飞入寻常百姓家”,就变得如此不受待见呢?恐怕这其中折射出的并不是某些制度的先天性“水土不服”,更多的还是理想化的工作标准设计,脱离了能够现实生存的土壤。
当然,我们或许不能一味否定当地市容委出台《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的良好初衷,但是将流动性不可掌控的“苍蝇数量”,强行作为考量公厕卫生管理的死靶子,多少还是有些过于一厢情愿,或者说“活人甘被尿憋死”。
要知道,公厕管理本就是一件不复杂的事,若要检验其设施齐不齐,卫生好不好,压根就用不着去数苍蝇,只需要担负监管职责的人员身临其境就已经足够了。然而,让人感觉遗憾的是,如此并不复杂的监管,却被相关部门给冠以“工作标准”之名给复杂化了。
这也许才是引起公众热议的根本原因。所以,面对这饱含刁钻意味的“工作标准”,无论当地市容委给出多么美好的解释,都不足以说明其具有可行性。毕竟,我们制定的任何工作标准,其出发点都应该是具有实际操作性,而不应该在遇到现实之后,沦落成为“逗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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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