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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宋丽报道)近日,消费者席女士带着朋友到某大盘鸡店用餐,就餐时,服务员主动把5套用保鲜膜包装的消毒餐具摆上桌。席女士结账时发现,账单上竟多了5元的附加费用。席女士询问后得知,被收取的是餐具消毒费。
席女士认为,服务员放餐具时并没有讲明是收费的,也没有提供其他免费的消毒餐具可供选择,而且餐馆向就餐者提供卫生餐具是餐馆的义务,请客人到饭店吃饭,总不能自备餐具吧。餐馆以从开业起就一直这样做,至今为止也没有消费者提出异议,拒绝了席女士的要求。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席女士将该餐馆投诉到新市区工商局天津路工商所。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对经营者强制消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自主选择权,经营者应该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合理的交易条件,要坚决杜绝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强制消费行为。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向消费者道歉并退还5元餐具费用,同时餐厅也保证会虚心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提供无偿、安全、卫生的餐具供消费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