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涉农职务犯罪适用法律有分歧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10: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对话反贪局长

  本报记者李娜

  村官缘何成为涉农职务犯罪的高发群体?检察机关应当采取哪些措施遏制当前此类犯罪的高发态势?《法制日报》记者今天就此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杨建生展开了对话。

  记者: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村干部占了相当大比例。您认为这是什么原因?

  杨建生:原因有几个方面:一些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监督不到位,权力失控;财务管理混乱,有章不循以及一些村干部错误地把当干部作为为己捞取好处的机会。

  记者:在检察机关查处的这些村官腐败案中,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的占多大比例?

  杨建生:目前群众举报所占比例不足40%。有害怕打击报复不敢举报的;有对“三农”政策不了解,对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不知情的;也有不知道如何举报的。

  为了解决案源不足的问题,我们想了很多办法。如利用“万名检察干警进万村”等活动,变坐等线索为主动出击;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线索和案件移送制度。

  记者: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

  杨建生:主要是适用法律方面存在分歧。比如村支部组成人员主体身份是否符合“国家工作人员”特征,意见不一。还有就是对“从事公务”的理解。全国人大立法解释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依法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限制在七项范围之内,但从农村工作实践看,受人民政府委托从事公务的事项和人员更为复杂多样,因而在认定上也存在着不同意见和看法。

  本报郑州5月22日电

热词:

  • 涉农
  • 职务犯罪
  • 从事公务
  • 适用法律
  • 分歧
  • 检察机关
  • 法制日报
  • 三农
  • 村干部
  • 农村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