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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张女士在麦当劳广安门外大街餐厅就餐时手机被盗,因认为餐厅监控有盲区,没拍到窃贼相貌,她起诉餐厅索赔手机损失(本报3月13日曾报道)。昨天,西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诉求。
张女士称,今年1月8日晚,她带孩子在被告餐厅就餐,准备穿外衣离开时,放在餐桌上的手机被人偷走。事发后,警方调取了餐厅的监控录像,但她用餐的位置是监控死角,录像中只能看到小偷走出餐厅,却没有拍下对方相貌,也没有盗窃的过程。张女士说,手机是花5200余元刚买的,存有大量重要信息,餐厅应对她丢手机的事负责。
开庭时餐厅表示,由于刑事案件未破,张女士是否在该餐厅丢失手机无法证实。法律并没有强制经营者安装监控设备,不同意赔偿。
法院认为,餐厅经营者应在合理范围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被告餐厅在营业场所内张贴了安全警示,且有监控设备,已经尽到了职责。而张女士应对自己的物品妥善保管,对其要求餐厅赔偿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