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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起乌鲁木齐市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2日 13: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亚心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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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心网讯(记者摆歌 马元 通讯员陈燕摄影报道)“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道!我就是没看到!”21日17时许,在乌市北门环岛,一名司机驾驶一辆客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时占用了公交车道,被民警拦停后态度十分恶劣。

  5月21日,乌市光明路与青年路交会处,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山区交警大队民警示意一辆挤占公交车道的车辆停车。

  据了解,从21日开始,全疆开展为期1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结合首府目前“田”字形快速网工程施工的情况,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针对市区特别是施工路段周边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21日下午,天山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北门环岛对驾驶员不按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记者在现场看到,5分钟内,12辆从青年路向光明路行驶的车辆都占用了公交车道,其中包括私家车和出租车。被民警拦停的驾驶当中,有人态度蛮横,责备交警“没事找事”,有人表示非常不好意思,是自己“疏忽了”,还有的驾驶员则一直跟着民警求情,希望可以“减免处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不按车道行驶,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

  看到路口不断有民警拦停违法车辆,不少车停在虚线处变道,还是影响了公交车的正常行驶。执勤民警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距离路口30米的虚线处是允许车辆变道的,但如果那条车道上有车辆排队,这条车道上的驾驶员强行插队,不但容易发生事故,也同样堵了公交车的去路,还是无法体现公交优先。北门环岛处,驾驶员不按车道行驶的地方有4处,分别是由东向西和由西向东方向的公交车道、由北向西右转车道和由南向东的右转车道。

  “不按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对市区道路的通行能力有很大影响,尤其是在施工阶段。”天山区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首府目前的交通状况来看,不按车道行驶和违法停靠是对施工周边道路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从21日开始,各个辖区大队已对容易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路段进行严查,请广大驾驶员注意文明行驶,整治期间,警方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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