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2.锦厦试点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14: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锦厦模式”的基础,就是让市场经济单位参与到火灾隐患的整治中去,消防部门交给市场的,只能是发现火灾隐患的“巡查权”

  正是考虑到这种监督困境,去年5月,市政府提出,对消防安全进行“服务市场化”,尤其是对日常巡查进行市场化监管,并初步选定火灾隐患较多的长安进行试点。

  为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长安镇进一步把其下辖的锦厦社区作为试点区域,锦厦社区位于长安医院至358省道之间,共有三小场所2247家,出租屋2963套,整个锦厦新村,共有小档口886家、小娱乐场所6家、出租屋292套。

  “‘三小’场所的数量占据了锦厦社区档口的1/3左右,出租屋约为1/10,具备进行试点的基础,试点工作得出的数据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市公安消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选择锦厦作为市场化的试点,还有一个考虑,当地镇村经济较为发达,市场化的条件较为充分。”

  如何推行市场化?“锦厦模式”的最大亮点是,动员“三小”场所和出租屋购买火灾公众责任险,并且保险公司对保费进行部分返还,用于对隐患单位进行火灾巡查。

  “我们推行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每家‘三小’场所每月20元,出租屋按照间数200-1000元不等,社区可以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采购合同,再动员社区集体购买的方式进行,合同签订日期即为保险生效日期。”长安锦厦社区安全办主任李海通告诉记者。

  该市场化的辅助手段,是提请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员办公室”,前期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机构,在试点运行期间由保险公司垫资,保险公司自行招聘,人数为7人,专门从事“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的消防巡查工作。

  “之前我们做过测算,三小场所的巡查由保险公司雇佣的风险排查员与镇火灾隐患整治办结合,组成7个巡查组,每组两人,巡查工作量每人每天不少于20间(栋),每月按20个巡查日计,每人每月巡查量不少于400间,基本能满足需要”,市公安消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出租屋的巡查,则与新莞人管理中心的户管员结合,新莞人管理中心从锦厦社区29名户管员中抽出7人,组成7个巡查组,每组两人,巡查工作量为每人每天不少于4套。”

  为确保市场化巡查不“走过场”,锦厦社区的隐患巡查结果,还需上报给镇消防安全管理员办公室,经其整理后,每周通报锦厦社区安全办,由安全办负责督促“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改火灾隐患,并制作整改档案存档;对于确有困难,难以落实整改的,按照总量的不高于5%的比例反馈给镇火灾隐患整治办,由整治办负责督促整改,整治办可以按照不高于1%的比例反馈给消防大队,由大队督促落实整改,整改档案统一在社区存档。

  此外,长安镇还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员培训中心,负责对上述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发证,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员数据库,并对消防安全管理员进一步监督管理。

  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副处长许志豪解释,“锦厦模式”的基础,就是让市场经济单位参与到火灾隐患的整治中去,消防部门交给市场的,只能是发现火灾隐患的“巡查权”,而绝对不是“执法权”,消防部门和社区希望,通过制度约束,让保险公司为了减少火灾隐患带来的保费损失,而会积极投入到火灾隐患的巡查中去,来协助部门,减少火灾的发生。

热词:

  • 三小
  • 出租屋
  • 锦厦模式
  • 火灾隐患
  • 试点工作
  • 执法权
  • 巡查权
  • 公众责任险
  • 户管员
  • 档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