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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以外物品应当场验视 拒绝验视不予收寄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8日 10: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报业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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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获悉,邮政、物流、快递企业收寄物品,有了更严格的规定,《江苏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出,邮政、物流、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对寄件人交寄的除信件以外的物品,应当场验视内件,并按照快递服务标准等规定要求寄件人完整准确地填写寄件人和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及收寄物品的名称、数量等邮件详情单或者物流、快递运单上的信息。寄件人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邮政、物流、快递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或者保存上述信息,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此外,《修订草案》中提出,吸食、注射毒品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修订草案》还规定,吸毒人员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已经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照可以交由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单位统一保管。戒毒期间还敢开车的,将依法注销驾照。因吸毒被行政处罚或者被责令社区戒毒、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或解除戒毒后一年内申领、审验驾照的,应当提供吸毒检测报告。(记者李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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