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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王纪洪、记者刘媛报道:从今年开始,职工不必为如何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而烦恼。昨日,省住建厅发布消息称,从今年起,每年7月底前,各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将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相关信息,以对账单形式无偿告知缴存人。
据悉,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组织专人对缴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对账单中的全部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确保所有缴存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今后,在每年6月30日结息工作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各管理中心将通过邮寄信函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将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告知缴存人。告知内容包括:缴存余额、当年缴存明细、当年结息额、当年提取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