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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行收费未明码标价将处5000元以下罚款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2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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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5月17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物价部门获悉,5月20日至7月20日,江西将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银行经营网点将被处50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这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各中、外资商业银行和有关金融单位在各地的营业网点。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银行及金融单位在提供服务收费中,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的;营业网点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擅自印制价目表或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

  江西规定,各设区市价检部门按照属地检查原则,组织开展对本地辖区内所有的商业银行及金融单位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同县(区)内、同一银行有较多营业网点的,采取抽查形式,抽查比例不得少于30%。

  此外还规定,在检查中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银行经营网点,要依法及时处理,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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