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只开车不盗窃也得进班房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16: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合肥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湖北籍青年杨某,朋友盗窃他负责运输,案发后自知犯下重罪而一直潜逃在外,在同案人受到刑事处罚后,杨某在亲友的规劝下投案自首。今天上午,他在肥西县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湖北省监利县的杨某现年31岁。2010年6月前,他一直在浙江宁波北仑开车。同年6月中旬,杨的老乡吴某打电话给他,叫其到合肥这边来发展。杨来到合肥后,吴某告诉他,他们一伙6人要合伙买一辆二手车,然后结伙出去偷东西。由于一伙的其他人都不会开车,所以叫他过来。吴某告诉他:“你只负责开车,不用参与盗窃。”杨某认为,只要自己不亲自参加盗窃,即使案发自己也不会承担太多责任,同时考虑到老乡相邀也不好拒绝,于是便答应帮他们开车。

  2010年6月17日夜,由杨某开车,一伙6人潜至肥西县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盗走一建筑工地脚手架扣件540只,销赃得款2250元。次日晚,他们一伙又潜至合肥市高新区某研究所,翻墙入院,将该研究所院内某特种型号电缆线剪下103米。后又从该所仓库内盗走另一型号电缆线160米。经鉴定,他们所盗物品价值人民币15.67万元。当晚,他们把偷来的电缆线运到租房处进行剥皮准备销赃,吴某让杨在村口放哨。次日上午10时左右,吴给杨打电话说出事了,杨随后驾车逃走。

  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杨某一直在外潜逃。去年11月,杨某在亲友的规劝下到湖北省监利县公安局福田寺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庭上,杨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声称自己走上犯罪之路既有朋友引诱,更有自己对法律的无知。 (李平本报记者杨赛君)

热词:

  • 开车
  • 杨某
  • 盗窃
  • 班房
  • 投案自首
  • 脚手架扣件
  • 案发
  • 2010年
  • 肥西县
  • 湖北省监利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