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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莞人子女读公办学校门槛降低 计生条件不再一票否决入学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已经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在原《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主要变化包括将计划生育政策条件从必备申请条件调整为积分项目,放宽了申请门槛。
新莞人子女读公校门槛将要降低了。《办法》规定,各镇(街道)政府要把新莞人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教育部门要将新莞人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围,根据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年调整新莞人子女公办学位供给。
据介绍,《办法》放宽申请门槛,申请范围扩大,计划生育政策条件不再是必备申请条件,凡年满6岁至18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并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新莞人子女,可以在东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就读。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在莞服务年限、参保年限、居住时间、计划生育、纳税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
《办法》显示,四类享受东莞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可提交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入读公校。
入读东莞公办学校四种情形可享优惠
●持有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以上),并在莞工作及居住的新莞人;
●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东莞工作及居住的新莞人;
●近5年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或广东省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新莞人;
●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1年,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的新莞人。
■新快报记者 杨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