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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讯 (记者吴欣)昨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2012年第二季度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并部署了“打非治违”及二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全区安全生产形式总体稳定
据悉,今年1~4月,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大幅度下降,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454起,死亡702人,受伤1282人,直接经济损失3320.4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4.53%、21.65%、19.82%、24.45%。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24.94%,与控制进度目标相比少死亡228人;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下降11.43%,死亡人数下降2.7%。四项主要指标都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进度目标以内。
在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中的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冶金有色等8大行业,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其它道路交通、火灾、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1~4月,除贵港外,其他13个设区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进度目标以内,大部分设区市安全生产状况比较稳定。
对非法生产企业要实施停电措施
今年1~4月份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较大、重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1~4月份,全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30起,超控制进度目标数4起,其中桂林、北海、崇左、防城港、贵港、贺州、河池、百色等市突破了较大事故起数控制进度目标。特别严重的是3月11日贵港桂平市发生了1起水上交通客渡船翻沉重大事故,造成20人死亡。个别设区市、个别行业(领域)事故居高不下,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业和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一些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一些地方发生的事故大都是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所造成的。4月下旬,我区防城港市、南宁市、贺州市在一周时间内连续发生3起较大事故,被国家安监总局予以警示通报。
会议强调,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供电部门一律停止供电;统计部门不予统计其产值;公安部门停止供应火工产品;交通部门严禁非法产品上路运输;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等有关部门要停止项目审批和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