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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市民可看“脸”选餐馆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04: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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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丛民)山东省食药监局下发文件,规定从5月11日起,正式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对学校食堂、大型餐馆等的量化分级,在两年内覆盖全省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今后到餐馆想吃到干净饭,市民可以先看其是否悬挂“笑脸”。“大笑”表示“优秀”、“微笑”代表“良好”、“平脸”代表“一般”。

  山东省食药监局要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检查评定餐饮服务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布其等级评定结果,并在餐饮单位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笑脸标识。此外,还要在各级监管部门门户网站以及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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