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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地震局获悉,《关于加强全省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正式公布。自今年起,各级、各部门要将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结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消防日”等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意见》指出,幼儿园要组织教职员工加强对洪水、建筑物坍塌、地震、火灾、幼儿上下学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知识的学习,使之熟练掌握应急疏散技能,切实提高多种情况下快速疏散幼儿的能力。要针对幼儿群体的特殊性,采取动画演示、互动游戏等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方式,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根据《意见》,幼儿园要根据所在地域气候、交通、建筑布局、灾害等不同情况,编制修订火灾、洪水、建筑物坍塌、幼儿上下学交通事故以及幼儿园组织幼儿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应急疏散预案。尚未编制应急疏散预案的幼儿园,要抓紧组织力量编制。编制或修订后的预案要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要充分考虑幼儿群体的行为特点,可采取分班、分组等小规模的方式,避免幼儿发生拥挤、踩踏、摔伤等事故。(生活日报 记者 卢玉林 实习生 殷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