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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老旧小区居民自治管理物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4日 0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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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小区内的保洁、治安、绿化、维修、停车等问题往往让人头疼。怎么办?北京朝阳区的做法是实行“准物业”管理,今年将在全区30个老旧小区推行。

  “准物业”是一种特殊的物业管理方式:由居民自治组织根据小区情况确定,通过自治互助或互助和服务外包相结合等方式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

  实行准物业管理前,小区要建立小区管委会,作为社区居民参与推行小区准物业管理的非营利性自治组织,每届为2年。

  “准物业”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较低,一般只收服务成本费。管委会在决定管理模式及工作方案后,根据提供的准物业服务项目测算所需费用,该费用减去利用小区公共资源所能收取的费用后,再确定居民每月应交纳的费用额度。

  新源街小区位于左家庄街道中南部,有居民楼12栋,共891户居民。一年多以前,小区选出了管委会,开始聘请停车公司进行管理,聘请保洁员打扫卫生,小区里铺了路面和雨水管线,添了石凳石椅和探头。管委会成员轮流值班,受理居民诉求。居民赵大爷说,除了停车开始收费外,居民没交一分物业费。

  朝阳区目前有400多个老旧小区。随着单位后勤“福利式”管理的脱钩,这些居民小区进入了“三不管”状态。2010年,朝阳区探索准物业管理,陆续有26个小区试点。从试点效果看,有一半的小区管委会实现收支平衡,收入来源于停车收费以及房屋出租收入和少量的居民卫生费,支出用于社区绿化、安保和环卫以及管委会人员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收入补齐。

  按照规定,老旧小区接收的各项资金委托专业机构或社区服务中心代管,接受居民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委会定期公布小区重大事项,财务收支情况和居民缴费情况。实行“准物业”一年多来,居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作者:王明浩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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